北京: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额上限涨到1202元
2004-6-24
从7月1日起,北京市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可以提高到1202元,而且2004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8%,有条件的单位缴存比例可以提高到10%,中直机关、国管系统、铁路系统职工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住房时,最高贷款额度将可以达到40万元。这是记者昨天从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的。
昨天,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新闻发言人李持缨告诉记者,今年住房公积金的年度月缴存额上限定为1202元,比去年的880元提高了322元,这一标准是根据市统计局发布的本市居民平均工资水平的3倍计算出来的。他还说,如果有单位想申请突破住房公积金缴存额上限的,可按相关规定办理申请手续。经济适用房购买者家庭年收入6万元的申请标准并未发生改变。
针对目前一些关于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使用比例较低的传言,发言人李持缨提供了一组数据,他说,截至2004年2月29日,管理中心累计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178080笔,金额319.51亿元,余额达到232.36亿元,占住房公积金余额的71%,由这个数据可以看出,本市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使用率比较高。据最新统计,目前本市公积金个人贷款笔数占全市个人住房贷款笔数的近35%,其中,对经济适用住房、集资合作建房等,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占全部贷款的60%以上。
目前本市正在研究新的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还款方式,比如,“自由还贷”。自由还贷不同于等额和等本两种还贷方式,而是根据贷款人的实际情况自由安排还贷时间和形式。据透露,自由还贷的方式目前正在加紧研究当中。另外,管理中心还在研究比较适合老人的“逆抵押贷款”,即老人把房子抵押给银行,按月从银行得到可以用来生活的一笔钱。而且,有一项研究将给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带来方便———“冲还贷”,就是职工公积金缴存账户上的钱自动转到还贷的账户上。另据了解,针对本市存在的既不能入住廉租住房又无力购买经济适用房的所谓“夹心层”职工,一种以租金来还贷的方案目前也正在研究中。(徐曼 杨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