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负责劳动保障基础工作和政策宣传;
2 为本辖区的失业人员提供政策咨询服务;
3 对本辖区有就业意愿且目前没有工作的新成长劳动力进行失业登记和管理;
4 负责审核发放《再就业优惠证》;
5 面向本辖区新成长劳动力和下岗人员开展技能培训、创业培训;
6 为本辖区失业人员提供职业介绍服务;
7 对本辖区下岗失业的就业困难群体实施再就业援助服务;
8 负责组织社区就业岗位开发工作;
9 开展社会保障服务工作,为辖区内自愿接受服务的用人单位和劳
动者提供代理各项社会保险费缴交、社会保险关系转移和接续等服务;
10 负责本辖区就业实体的劳动保障管理服务工作;
11 负责本辖区下岗失业人员基本情况的调查统计和社会保障统计调查工作;
12 承办上级劳动保障部门委托的其它劳动保障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