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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抚对象优待金

2004-6-24

 
  享受优待金的对象:户口在本市区,城镇非农业户口的义务兵,在服役期间其家属、烈士的直系亲属,可享受优待金。
 
 
  优待金发放标准:每年按2000元,于年底前一次性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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