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职指南
2004-6-3
各类人才到人才市场求职,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职称证书、近照以及与求职相关的有关资料,并承诺保证新填资料属实,关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后填写《求职人员登记表》目前人才市场为求职者提供以下服务:
1、与招聘单位直接见面
洽谈择业参加人才集市,与现场设摊招聘的单位直接面谈。
2、通过人才市场推荐
求职人员根据信息栏上发布的单位委托招聘信息及条件要求,选择应聘单位,求职人员按委托招聘单位编号,并备齐《求职人员登记表》个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等资料,到招聘信息部求职窗口办理推荐手续,求职者可同时选择符合条件的一个或多个职位前应聘。
3、个人求职信息存档
认真填写《求职人员登记表》贴近照,带身份证、学历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到求职窗口办理,求职信息输入电脑供用人单位选择,有效期三个月。求职者在存档期间如已找到工作或联系方式变动,须及时通知招聘信息部,以便更新有关资料。
4、属单位现场招聘的,留意合适自己择业应聘的单位,请到前台售表处填写清楚,办理信息联系卡直接将表交单位招聘代表,进行见面交流,双向选择,并注意咨询复试时间,地址、电话和方式、若未合适工作应聘,,可将表申请存档,等候单位筛选或整理上网发布。
5、确定目前有合适工作的前提下,且求职者有意立刻联系工作时,则必须在前台办理信息联系卡手续,然后进入市场信息部安排工作,推荐就业。
6、求职者进市场信息部安排工作,当信息部为求职者联系好相关工作后,求职者单位面试前须缴纳信息费。
7、如有对本所工作人员服务质量不满意者,可向本所主管部门或现场领导投诉、严禁扰乱本所正常公共秩序,违者负相应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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