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生育村民自治 汕头推行新型计生工作体制 2004-6-24 汕头市大力推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逐步实现群众对婚姻、生育、节育等婚育行为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目前,一种新型的农村基层计生工作体制正逐步形成。 龙湖区外砂镇2001年被汕头市定为计划生育村民自治试点,该镇以点带面,在全镇17个村中全面推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通过上门宣传、耐心说服、细致解释,使育龄夫妻自愿、自觉与村委会签订《计划生育合同书》。目前,该镇育龄夫妻《合同书》签订率达到96%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