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公安局通告
2004-6-14
为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指示精神,确保汕大、汕大医学院及附属医院、肿瘤医院周边道路交通安全畅通,从通告发布之日起,将对下列路段采取交通管制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饶平路全路段;外马路(饶平路口至新陵路口);新陵路(外马路口至陵海路口)禁止机动车辆停放(殡葬车除外)。
二、长平路汕大第一附属医院门前路段,东厦路汕大第二附属医院门前路段将设置出租车临时上下客停车位,上下客的车辆必须即停即下,即上即走,不得在线外停放,不得在停车位内停车待客。
违反上述规定者,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予以拖离并罚款。
特此通告,希各知照。
汕头公安局 二○○四年六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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