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证明发放程序
2004-6-24
1、申请程序
本人向户口所在社区居委会提出申请,填写《广东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证明申请表》一式两份,经社区居委会审核并加具意见后,到街道计生办申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领取《流动人口计育育证明》的已婚育龄妇女(夫妻一方落实结扎的除外),要与街道计生办签订《外出已婚育龄妇女计划生育合同书》并遵守有关规定。《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工本费5元
2、申请资料
一、本人居民身份证;
二、本人小一寸近照一张;
三、已婚的加带结婚证及生育证、落实节育措施证明、孕检证明;计划外生育的,还需带备缴交社会抚养费收据;
四、《广东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证明申请表》一式两份。
3、《计生证明》的年审
《计生证明》有效期为三年的女性持证人,应在规定时间内(第一次年审时间为领证后的第10-12个月,第二次年审时间为上次年审后第12-14个月)持证回户口所在居委会(街道办事处)加具意见后,到街道计生办办理年审手续。